虹吸式雨量計
1.觀測的頻率根據採集單位的要求而變化
2.雨量計的測量是有限制的。在風力過大(熱帶風暴或颶風)時使用雨量計是沒有意義的,因為在對雨量計本身造成傷害的同時,所記錄的結果也會有過大的誤差。
3.雨水粘附在筒壁或漏鬥上,會導致測量結果略微偏小。另一個常見的問題是當溫度接近冰點時,雨水在落到雨量計上時可能會結冰,從而導致漏斗堵塞或其他問題。
4.雨量計應當放置在遠離建築物和樹木的空地上,以最大程度地減小觀測誤差。
雨量計的種類很多,常見的有虹吸式雨量計、稱重式雨量計、翻斗式雨量計
虹吸式雨量計能連續記錄液體降水量和降水時數,從降水記錄上還可以了解降水強度。
台灣災變資料:
1.民國 48/8/7水災
降雨量:800~1200mm
造成667人死亡、408人失蹤、942人受傷,政府收容災民高達30萬人。農損35億。 2.民國 98/8/8水災
3天內降雨量2900mm
農漁畜產業災損破140億
160人死亡、490人失蹤、45人受傷
簡易雨量計製作 (十大日雨量統計:莫拉克屏東單日雨量1400mm)
雨量定義:
50毫米以上,稱為「大雨」
130毫米以上,稱為「豪雨」
200毫米以上,特稱「特大豪雨」
350毫米以上,特稱「超大豪雨」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